滑铁卢华人网™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303|回复: 0

内蒙古通辽市一女子醉酒后遭“捡尸”醒来后发现被发生...

[复制链接]

8699

主题

373

回帖

0

精华

正式会员

Rank: 2

积分
62
金钱
16882
威望
62
注册时间
2010-9-10
发表于 2020-1-27 20:0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友情提示: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,以防诈骗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,谢谢。
北美华人新生活

地产经纪 Dennis Xu

心理热线



新客户广告位
更多广告请点击
中文黄页

& P; ?0 r, n, P. s' a8 {, u
读者注意:这里所说的“捡尸”并不是有人去捡尸体,而是专指那些在酒吧、KTV或夜总会喝醉甚至下药迷糊到不省人事的女孩,最后被人带走在毫无意识地情况下被猥亵或者性侵。
警方对邵某讯问时,邵某承认他与小玲双方都在酒醉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,但他认为属于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犯罪。但这些狡辩是徒劳的,2019年11月29日该案被立为刑事案件,犯罪嫌疑人邵某现已被刑拘并批准逮捕。
“捡尸”涉嫌强奸犯罪
原本“捡尸”只是藏在黑夜角落里的龌龊事情。如今暴露在大众视野,主要因为广西南宁“捡尸门”事件曝光。2016年7月,广西一名年轻女子喝醉酒,被捡尸者扒光衣服性侵,并拍下裸照。照片中女子不省人事,裙子被扒下露出胸部。肇事者把这些大尺度照片发到朋友圈,被疯狂转发,轰动网络。据侦办上述案件的红星派出所民警李满达向记者介绍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:“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这里的“其他手段”,是指除暴力、胁迫以外的,使受害妇女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。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:酒灌醉或者用药物麻痹被害妇女的;冒充被害妇女丈夫、情夫的;利用被害妇女患病之机或假冒治病的等等。本案中,邵某乘小玲酒醉无意识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,因此被以涉嫌强奸罪予以刑拘。
警方提醒:“捡尸”是一种涉嫌强奸罪的违法行为。尽管如此,还是有很多心怀不轨的男人铤而走险。在他们眼里,捡尸有着不可预知的征服快感,非常刺激。
* y2 i( E+ [6 g2 z' s- W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广告合作(Contact Us)|关于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滑铁卢华人网

GMT-5, 2024-11-22 00:57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