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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要全面准确贯彻’一国两制’方针,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、澳门全面管治权,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,保持香港、澳门繁荣稳定。”2 y; V% |. V6 g" z& l" g
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,引起了不小的反响。最近,尤其在香港和国际上,不少舆论都在讨论这个“全面管治权”是什么意思。甚至有外媒信誓旦旦地解读称,这或许意味着未来中央将对香港进行“鹰派”式的管治。
$ s( c6 H) A- O, z2 Z% I因此,我们可以好好聊聊这个“全面管治权”到底是什么意思,未来将如何影响香港施政。) s% u0 u, A2 t
概念% k/ \9 T0 _2 f, X* b# u
事实上,“全面管治权”并非十九大报告首创,甚至并不算是一个“新词”。2014年6月,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香港“一国两制”实施状况白皮书,其中就明确指出,中央对香港拥有“全面管治权”。3 e$ t" ]" I* H9 f/ h
那么,“全面管治权”是什么意思?& K. c; w0 P* ^% ^: G
不难理解。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里,国家主权优于各行政区划存在,地方行政区并不具备主权特征。各地方行使的权力(行政权、自治权等)并非地方固有,而是由中央根据宪法和法律授予。即使是“高度自治”的港澳地区,也并不例外,其“高度自治权”,恰恰是中央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授予的。
( A" Y% V( f' R因此,对包括港澳地区在内所有地方行政区域,中央(国家)拥有全面管治权,这是符合法理、且理所应当的。
0 m6 b: l# F; Z$ {1 [这个“全面管治权”包括什么呢?还是回到2014年的《白皮书》。该文件指出:“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,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,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。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,中央具有监督权力。”
: g( K- V( z4 y5 W1 L5 ?5 c8 t" @这意味着什么呢?香港大学副教授阎小骏这样总结:一,创制香港特别行政区、立法、释法、修法的权力;二,组建特区政权机关、监督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的立法和施政、以及向特区政府作出新的授权的权力;三,直接管理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与香港防务的权力。2 }, y/ e0 y J. c9 k3 [
有的人觉得这种提法很突兀?那我们不妨回顾一下“初心”。
, O, u+ W% ~/ a5 \一国两制的框架最初创立,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。1983年,邓小平谈到此事时说,祖国统一后,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“独立性”,包括司法独立、拥有军队(不能构成威胁)、大陆不派行政人员去台等。首先应用于香港问题后,则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规定,相应进行授权规定。
% o2 l8 ^7 r! `8 G/ |' j因此可以看出,这一政策从提出起,“一国”就是目的和基础,“两制”则是过程和手段,两者孰轻孰重,一目了然。显然,这一框架提出之初,就兼具了灵活性与务实性。& B; |" j0 b& v' U$ K+ q+ u |, m
而“主权”与“治权”,从中英谈判香港问题时就的确是交锋的核心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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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和国际上,有一些观点认为,“一国两制”理所当然就是“一国两治”,北京只应管理属于主权范围内的外交与防务,其他所有特区的管理事宜都应该属于“治权”范围,完全应该由港人自行行使,中央政府不得干预。这种误解发展到极致,甚至出现了所谓“次主权”、“中国干预香港内政”等言论。
/ b: U+ y( S/ h8 u& h3 ^; f6 v这种观点是经不起历史和现实考验的。, @- m% U; ?) F N1 ~4 m
根据阎小骏的叙述,1982年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,正式商谈香港前途时,“主权换治权”曾是英方谈判的底线。实质上,这个方案希望中国仅保留对香港的“名义所有权”,在管治上,香港应该继续听命于英国政府和代理人,即中国内地和香港由完全不同的政府来实施管治,从而分割中国对其固有领土的实质管治权。
) k! g: n4 `( y+ E) n- ~" H- `那么,当时的领导人怎么说的呢?来看两则材料。
7 ^0 D) k9 j6 ~* K“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。希望不要在治权问题上纠缠,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……希望撒切尔夫人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,不要把路走绝了。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,更不会有任何改变,否则我们就交不了账。”(1983年,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)- F* Z' c6 E8 f8 P& z2 v& L
“你们想拿主权换治权,延续1997年后对香港的殖民统治,这是根本行不通的。要中国政府接受这种荒谬的主张,等于是要中国政府同英国政府签订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。你们应该清楚,中国不是阿根廷,香港也不是马岛。”(1983,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对英国驻华临时代办)
, c/ c/ G. x% N' l# ? O y可见,主权与治权不可分割,始终是北京坚持的核心观点。8 n" i- }' m- j1 y
1987年,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,邓小平还有这样一段富有远见的话:
( _/ L# v- Y! A% c6 _& D“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,中央一点都不管,就万事大吉了。这是不行的,这种想法不实际。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,也不需要干预。但是,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?难道就不会出现吗?那个时候,北京过问不过问?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?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,没有破坏力量吗?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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