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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要全面准确贯彻’一国两制’方针,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、澳门全面管治权,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,保持香港、澳门繁荣稳定。”
' \0 X$ S% N! B8 N: {& J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,引起了不小的反响。最近,尤其在香港和国际上,不少舆论都在讨论这个“全面管治权”是什么意思。甚至有外媒信誓旦旦地解读称,这或许意味着未来中央将对香港进行“鹰派”式的管治。' N) r% L1 o/ x. j8 H0 {( f
因此,我们可以好好聊聊这个“全面管治权”到底是什么意思,未来将如何影响香港施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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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“全面管治权”并非十九大报告首创,甚至并不算是一个“新词”。2014年6月,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香港“一国两制”实施状况白皮书,其中就明确指出,中央对香港拥有“全面管治权”。
7 r- w. o7 B) z! Z _- y& E那么,“全面管治权”是什么意思?
5 H1 K6 m6 V7 {: C5 E. ?不难理解。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里,国家主权优于各行政区划存在,地方行政区并不具备主权特征。各地方行使的权力(行政权、自治权等)并非地方固有,而是由中央根据宪法和法律授予。即使是“高度自治”的港澳地区,也并不例外,其“高度自治权”,恰恰是中央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授予的。
: r/ Z9 N' ~" [4 |+ K因此,对包括港澳地区在内所有地方行政区域,中央(国家)拥有全面管治权,这是符合法理、且理所应当的。
3 [# O% u3 p4 q, G! A! o. `8 q这个“全面管治权”包括什么呢?还是回到2014年的《白皮书》。该文件指出:“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,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,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。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,中央具有监督权力。”
/ \6 M9 B( y* }# |4 n这意味着什么呢?香港大学副教授阎小骏这样总结:一,创制香港特别行政区、立法、释法、修法的权力;二,组建特区政权机关、监督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的立法和施政、以及向特区政府作出新的授权的权力;三,直接管理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与香港防务的权力。7 J6 v6 m, }$ {
有的人觉得这种提法很突兀?那我们不妨回顾一下“初心”。
" N9 h/ Z8 [7 M一国两制的框架最初创立,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。1983年,邓小平谈到此事时说,祖国统一后,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“独立性”,包括司法独立、拥有军队(不能构成威胁)、大陆不派行政人员去台等。首先应用于香港问题后,则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规定,相应进行授权规定。
. z5 J) C' j0 k( b4 w! Y因此可以看出,这一政策从提出起,“一国”就是目的和基础,“两制”则是过程和手段,两者孰轻孰重,一目了然。显然,这一框架提出之初,就兼具了灵活性与务实性。
% c" ^: k6 H! [- k; S6 L$ s. W而“主权”与“治权”,从中英谈判香港问题时就的确是交锋的核心议题。, V! I, y% \ ]- Z
核心
& k, |+ Y& d; X: ?2 ~在香港和国际上,有一些观点认为,“一国两制”理所当然就是“一国两治”,北京只应管理属于主权范围内的外交与防务,其他所有特区的管理事宜都应该属于“治权”范围,完全应该由港人自行行使,中央政府不得干预。这种误解发展到极致,甚至出现了所谓“次主权”、“中国干预香港内政”等言论。
, R8 J L. k" B/ j9 P这种观点是经不起历史和现实考验的。
! W8 I6 l* ^0 P3 O+ q根据阎小骏的叙述,1982年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,正式商谈香港前途时,“主权换治权”曾是英方谈判的底线。实质上,这个方案希望中国仅保留对香港的“名义所有权”,在管治上,香港应该继续听命于英国政府和代理人,即中国内地和香港由完全不同的政府来实施管治,从而分割中国对其固有领土的实质管治权。
8 B8 `9 p" P. G; n* `那么,当时的领导人怎么说的呢?来看两则材料。( z* { V) r+ s- [" r
“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。希望不要在治权问题上纠缠,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……希望撒切尔夫人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,不要把路走绝了。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,更不会有任何改变,否则我们就交不了账。”(1983年,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)
# N, Q+ V) m$ w6 u9 t3 \“你们想拿主权换治权,延续1997年后对香港的殖民统治,这是根本行不通的。要中国政府接受这种荒谬的主张,等于是要中国政府同英国政府签订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。你们应该清楚,中国不是阿根廷,香港也不是马岛。”(1983,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对英国驻华临时代办)3 i% A/ ?9 x- F* L4 }9 E) d6 J6 Z
可见,主权与治权不可分割,始终是北京坚持的核心观点。0 A% ~5 p' }4 M) D( W
1987年,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,邓小平还有这样一段富有远见的话:
7 o3 ?2 O3 O0 Y h“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,中央一点都不管,就万事大吉了。这是不行的,这种想法不实际。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,也不需要干预。但是,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?难道就不会出现吗?那个时候,北京过问不过问?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?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,没有破坏力量吗?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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